浏览次数:1104作者: 王慧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6-09-27 |
随着现在人民维权意识的增强,法院审理的案件也在日益增长,法官的工作和背负的担子也是日益繁重。
9月26日,年仅29年的烈山区法院法官刘现东,在结束了一天的庭审后(从早上九点到晚上七点半),为了案件能够快速结案,以院为家,拟写判决书一直到晚上10点多。这种情况对于该院年轻法官而言是常有的事情,白天的事务繁忙,只有晚上能挤出时间撰写。
一份判决书,在外人看来也就是几页的文字,却字字都是经过法官字斟句酌的结晶,连一个标点符号也不能用错。这是一个法官对工作最基本的态度,也是法官们对当事人的责任,我为年轻法官的这种奉献精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