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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圩司法所:“分级分类”管理 提升矫正实效
浏览次数:1037作者: 张文静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6-10-18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任圩司法所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分级管理。司法所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间、犯罪类型、悔罪态度、日常监管表现、社会危险程度、再犯罪可能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等级评估,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级。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区别对待,因人施教,更好的激发了他们的改造积极性,端正了矫正态度,提升了矫正的实效。

分类管理。任圩司法所根据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的犯罪种类进行分类管理。对抢劫、诈骗、故意伤害等犯罪性质恶劣、犯罪的主观程度高、改造难度大的服刑人员实行严管,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服刑人员且悔罪态度好的,入矫期后实行普管,对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没有实施主动犯罪的服刑人员,入矫期后一般采取宽管。针对不同类型的服刑人员采取不同的监管和教育方式。另外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因其心理生理特点和犯罪特点,采取保密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