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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法院:多举措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改革
浏览次数:2040作者: 陈莹 董庭生   信息来源: 濉溪县法院发布时间:2016-10-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今年以来,濉溪县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完善“诉讼对接”平台建设,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选择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促进地区社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构建“诉调对接”体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院“诉调对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辖区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与公安、司法、消协等单位制定符合当地发展特点,有利于纠纷化解的“诉调对接”文件,支持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共出台相关文件5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及特邀调解员名册。加强司法的专业性、强制性与人民调解的情理性、综治性之间的无缝对接,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对调解员自身特长、善于调解案件的类型进行分类调解,建立诉前调解模式,诉前经充分沟通,使当事人同意将纠纷分流至特约人民调解员处调处,同时确定专门法官全程指导,调解成功可由指导法官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则立案后即由指导法官审理。共有特邀调解组织15个,特邀调解员11名。

大力加强诉调中心建设。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调解室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调解人员,建立相对固定的调解员队伍明确诉调对接中心的工作职责,完善诉前调解流程,完善委托调解,委派调解机制,发挥诉调中心调度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推进法庭诉调对接“精品工程”。设立诉讼服务站,辖区法庭立足当地风土人情和当地政府工作情况,打造各具特色的法庭品牌,实现法庭与辖区各村调解委员会的衔接,建立特色化解纠纷的前沿阵地,在县交警支队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依法、快捷、高效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化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并在交通巡回法庭设立“法官工作室”,推进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切实减轻群众负担。自交通巡回法庭设立以来,共受理案件615件,涉案标的额3075万元。

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出台《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合法自愿、及时便民、调解优先的原则,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的建立和落实,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反馈制度,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今年以来,共进行司法确认18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