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75作者: 高芳芳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10-21 |
农村五保户是社会保障的重点对象,五保供养资金是五保户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烈山区民政局将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当作重点来抓,为切实做好我区民生工程工作任务,让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切实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今年以来,烈山区民政局按照省市、区民生工程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提标及星级评定政策,严格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程序,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2016年我区分散供养标准为2400元/人/年,集中供养按照敬老院星级评定的标准,二星级敬老院供养标准为6000元/人/年,三星级敬老院供养标准为7200元/人/年。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733人。全年共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24.4万元,已全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提前完成了全年五保供养资金发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