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539作者: 谭晓虎 王跃 信息来源: 市法院发布时间:2016-10-24 |
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玉科担任审判长,审理了某医药物流公司与某医药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为开好此次庭审,李玉科在庭前做了精心细致的准备工作,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并指导制定出详细的庭审提纲。整个庭审依法推进,张驰有度、规范高效,通过庭审查清了有关事实。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咏梅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上诉案。在庭审中,王咏梅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调解,虽未当庭调解成功,但给庭后继续调解打下坚实基础。庭审后,在精准把握案情和双方当事人心理的基础上,终于在庭审结束三日后促成双方言归于好,和解撤诉。同期,烈山区法院院长王天江、副院长鲁冬也先后主审了一起金额高达400余万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和一起被告人多达十余人的重大职务侵占犯罪案件。
自去年全市法院推行领导干部亲自办案制度以来,尤其是今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淮北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在履行好党政岗位职责的同时,积极回归审判一线,通过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或主审法官等不同形式,主动办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疑难、复杂、具有重大影响案件,着力夯实院领导办案制度,回归法官角色定位。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不仅为广大法官办案树了标杆、立了榜样,有力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和办案压力,也对解决审判实践中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提高审判管理水平,提升办案质效起到了实质性的推动作用。一方面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提高了全体办案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另一方面促进了优质审判资源的优化组合,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作了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