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58作者: 娄宇 信息来源: 相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10-27 |
一直以来,相山区民政局按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坚持动态管理。为进一步做好相山区孤儿保障工作,加强对社会散居孤儿的保护、养育情况的评估工作,相山区民政局严把孤儿走访“评估关”,全面落实入户调查制度、定期巡防制度、监护评估制度。
入户调查制度。坚持从“源头”抓起,入户调查要深入细致,走访申请人,村干部,邻居、近亲属等,多渠道了解情况,确保孤儿基本情况真是。按照“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漏报、误报、错报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定期巡访制度。实行不定期、定期巡访、随访,深入了解孤儿保障情况,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相关手续,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形成孤儿保障“有进有出、应保尽保”的动态管理机制,准确、及时掌握孤儿成长当中的发展变化。、
监护评估制度。重点走访对孤儿的养育质量、身心成长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必要时可以邀请社工、心里咨询等专业人员为其监护家庭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实行不定期走访和抽查,完善走访记录和评估报告。
目前,相山区共有孤儿35人,对社会散居孤儿发放保障金每月600元,对集中供养的孤儿发放每月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