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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办司法所学习《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意见》
浏览次数:1008作者: 杨蔚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东办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10-28

为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制定印发《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意见》,区司法局将此意见下发至各所,东办司法所组织全所工作人员进行学习。

《意见》主要阐明了社会组织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的优越性、政策规定、社会组织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意见》强调把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我所学习后,计划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与社会组织的联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帮教刑满释放人员的机制和制度,注重协调配合,与综治办等组织密切联系,多管齐下,共同指导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