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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汇报“三规范”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有声可循”
浏览次数:3527作者: 张文静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6-10-28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时的掌握在矫人员日常动态,强化其服刑意识。任圩司法所“三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电话汇报工作,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有声可循”。

一是规范电话汇报时间。任圩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每周周五为社区矫正人员固定的电话汇报时间,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本人通过电话的形式进行汇报,同时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电话汇报记录。

二是规范电话汇报内容。社区服刑人员电话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上周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重点汇报有无外出情况及一周的社会交往。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对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了解,督促其依法做事依法维权。

三是规范违规惩罚措施。当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对周汇报出现懈怠情绪,对部分矫正对象进行电话或当面强调提醒;对违反规定没未按时汇报的社区服刑人员,按照违规程度,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口头诫勉、警告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