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62作者: 孔令和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11-01 |
烈山区民政局紧扣“四个坚持”,按照“严格把关、动态管理、阳光操作、严明纪律”的基本要求,大力推动低保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低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坚持一线把关。在镇办100%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区民政局要求所有申请低保的家庭必须首先通过我市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的核对,主要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抚养人的住房条件、生活条件、家庭成员构成和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的核查,并对核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确认,严格把好“入口关”,不搞“糊涂低保”。
二是坚持动态管理。对低保实施动态化管理,进行常态化检查。区民政局每年都对全区低保户进行复核认定和清理整顿,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细节。复核清理内容包括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动态管理是否及时、投诉受理渠道是否畅通。通过对低保对象重新审核、认定,杜绝和纠正错保、漏保,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坚决退出,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同时,保障标准动态变动,不搞“终身低保”,确保低保公平公正。截止十月底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 9999人,退保1033人,新审批 1138人。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730.2438万元。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区民政局严格操作程序,通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对低保申请户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员主要有镇办工作人员、村(居)干部、村(居)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进行民主评议时,还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允许村(居)民旁听,包村干部和民政办工作人到现场全程指导,参加评议的人员要在评议记录上签名,对评议结果负责。评议结果及低保申请人的完整材料经镇办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力避“暗箱低保”。
四是坚持严明纪律。区民政局和各镇办公开低保咨询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对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监督、投诉和举报。对接到的实名或者匿名举报,都进行登记逐一核查,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违规操作、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案件,对于低保“关系户”、“人情户”坚决予以清理,对于涉及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欺上瞒下以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现象,予以严肃处理,保障低保惠民政策得到切实落实。今年有1名村干部因工作不力被给予党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