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595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11-03 |
社区影响调查评估是社区矫正适用前的一项调查评估制度,充分体现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淮北市司法局规范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工作,实现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严把社区矫正“第一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的风险。
一是明确调查人员,责任落实到位。社区影响调查评估工作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在押罪犯是否适用社区矫正,能否对其进行监外执行的一项执法活动,工作的专业性、法律性较强。市司法局划定调查评估要两人以上,其中一人必须是司法干警,评估意见书必须由司法所负责人审核的“硬杠杠”,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徇私舞弊的现象。
二是明确调查内容,意见书规范严谨。针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调查评估报告中存在的语言表述“五花八门”、“各式各样”、“模棱两可”等问题,市司法局统一制作《社区影响调查评估意见书》和《调查笔录》,规范填写要求,要求调查内容包括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评价、矫正条件等,充分考虑村居(社区)和派出所意见。
三是明确调查范围,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前调查评估工作的质量,市司法局明确审前调查必须从辖区派出所民警、村居(社区)干部、居住点附近居民、受害人家属、被调查人家庭等几个方面进行,减少调查评估工作的片面性,提高调查评估意见书的参考价值。要求审前调查工作必须深入调查被调查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家庭三大现场,坚决杜绝“所内办公”现象,提高调查的全面性。
四是明确纪律要求,档案齐全完备。在社区影响调查评估作中,市司法局要求司法干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廉洁自律,拒绝当事人吃请、拒绝熟人说情,站在公正的立场,全面综合各方意见,依法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确保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有序、调查报告公正客观、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