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36作者: 张洁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相南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11-11 |
时至岁末,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南司法所从入矫到解矫的各个环节入手,多措并举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工作。
严格规定,狠抓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司法所坚持每10天一次电话回访,每月一次考核,每季度一次评议,每年一次总结。同时,司法所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来司法所报到一次,每季度递交一次思想汇报,根据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教育。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增强矫正对象服刑、改造、悔罪的意识。
定期走访,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信息。司法所着重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走访和监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期走访,听取他们的情况汇报,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相关信息及其思想变化。积极与家属联系沟通,通过家属在生活中的教育、引导,随时随地督促其改造,帮助矫正对象增强回归社会重塑自我的信心。
助力回归,加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衔接。对于期满解除矫正的人员,解除矫正,并进行书面期满宣告,告知其回归社会后应该履行的义务。同时,将其转入刑释人员管理。与街道民政、社保等部门协调,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将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困难人员,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范围;对有求职愿望的人员实行免费登记、开展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为他们择业、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对有意愿自主创业的人员鼓励、引导和协助其自谋职业。促使社区矫正对象以健康向上的心态步入社会、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