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653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16-11-11 |
淮北市司法局按照“建网络、夯基础、抓规范、重实效”的指导方针,打通与公、检、法横向衔接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无缝连接,推进与上级机关、县区机构、社区服刑人员亲属纵向衔接的最后一百米,实现零距离接触,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监管质量,减少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横向衔接。认真做好社区影响调查评估工作,对拟判处非监禁刑或服刑人员拟裁定假释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的个人情况、一贯表现和社会背景等情况进行调查,10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供评估意见,确保“审”、“矫”工作无缝衔接。认真做好报到衔接工作,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时,印制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书,由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并向罪犯宣读并发放报到书,要求罪犯在指定时间内到司法局报到,司法局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情况书面反馈到人民法院。认真做好信息互通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来报到时,没有收到法律文书或者文书不齐,及时通知人民法院送达或者补齐文书,每月底与人民法院核对判处非监禁刑人员数量,防止脱管、漏管。
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横向衔接。淮北市检察院监所处全程介入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各个环节,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日常监管、终止社区矫正等工作实行法律监督,每年两次对全市社区矫正各项执法活动和各个执法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和整改意见。建立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制度,检察室负责监督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进行检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避免脱管、虚管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横向衔接。对社区服刑人员报到、解除、居住地变更、出境人员通报备案、撤销缓刑、假释等事项,及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保证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情况同步掌握。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由公安机关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时采取制止、惩戒等措施,对脱管、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协助做好追逃、收监押送工作。建立了社区矫正数据查询机制,每月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交由公安机关进行违法犯罪数据查询,查询结果再由公安机关以通报的形式反馈给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机构根据查询结果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作出处理,杜绝出现隐瞒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与上级社区矫正机关的纵向衔接。每月通过安徽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和社区矫正平台上报社区矫正月报、重大事项等情况,将全市社区矫正开展的具体工作编印成《社区矫正简报》报送上级社区矫正机关。通过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与上级社区矫正机关的联系,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社区矫正的建议与上级社区矫正机关交流,为上级社区矫正机关的决策提供参考。
五是加强与县区社区矫正机构的纵向衔接。市司法局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安全分析会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研判,并及时调整各县区社区矫正的工作重点,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定期组织司法所长参加社区矫正“圆桌会议”,群策群力、建言献策,积极寻求社区矫正管理新突破。分阶段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对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邀请省厅领导、名校教授来传达政策、传授业务技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六是加强与社区服刑人员亲属的纵向衔接。社区服刑人员亲属的态度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基层社区矫正机构加强与社区服刑人员亲属的沟通联系,向他们宣讲社区矫正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服刑人员入矫初期出现情绪低落、困惑、失望等情形时,发动其亲属一同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安抚疏导工作。通过服刑人员的亲属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生活状况,并调整矫正方案,做到因人施教、对症下药,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