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311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11-11 |
作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职能部门,烈山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关爱民生这个主题,以最多的精力、最硬的举措、最实的作风,全力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截至目前,已将2016年涉及民政工作的7项“民生工程”件件落实完成。
一是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农村低保人数4416人,
发放全年低保金1012.78万元,人均补差230元。
二是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有效衔接。全额为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扶贫户、因病致贫的低收入边缘户代缴了农合参保资金,代缴金额 万元。普惠人数13735人次,全年审核审批医疗救助资金489.16万元。
三提高农村五保人员供养标准和敬老院运营维护水平。完成了星级敬老院的评定工作,集中供养水平大幅度提高,三星级 敬老院每人每年7200元,二星级敬老院供养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敬老院人员工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四是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社会养老福利机构4家,床位500张。80 名空巢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无偿服务,1750名老人享受高龄补贴。社区养老服务站普及率80%以上。搭建了以“一键通”智能呼叫系统为核心搭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为广大社区老年人提供应急、采买、家政等服务。
五是生活无着人员生活救助体系完善,建立了区镇村三级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体系,各村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流浪人员7人次1630元。
六是孤儿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审核审批44名孤儿,全年发放资金27.78万元。
七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快速平稳落地 今年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区民政局联合区残联,形成合力,创新举措,在补贴标准、操作流程、评估办法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周密部署工作,确保到边到底。全年审核二级以上重残人员3023人,发放护理补贴18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