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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
浏览次数:2462作者: 张杨 谭晓虎   信息来源: 市中院发布时间:2016-11-15

11月9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中院副院长杨春杰出席会议并讲话,院立案庭负责人、各县区法院分管院领导、立案庭长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区法院就相关工作作了专题汇报,淮北中院通报了近期省高院巡视员、审委会专委葛健带队对我市相山区法院、烈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暗访情况,对照上级法院要求对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杨春杰听取汇报、通报和参加讨论后,就相关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加强整改。围绕当事人的司法需求进一步贯彻和深化立案登记工作,使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重点对安全保卫、诉讼引导、司法礼仪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以改进提高,提升法院窗口形象。二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遵循省高院下发的“优秀诉讼服务中心”标准,落实中心五大分区功能,确保各分区软、硬件设施正常运转;落实人员配备,侧重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各项诉讼服务质量,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做到职能清晰、任务明确、着装规范、精神饱满。三是规范立案诉讼行为。继续深入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要求,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提交的诉讼材料不得拒收,并在二个工作日内转交承办部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诉请,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倡导网上立案,但不得人为附加立案条件,增加当事人诉累;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诉请,作好说服工作,争取当事人撤回起诉,坚持起诉的,要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四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和省高院《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意见》要求,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前沿阵地和把关定向作用,统筹社会力量打造诉调对接平台。按繁简分流标准加强案件分流工作,通过立案调解、小额速裁、简易程序等多种手段,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缓解案件迅猛增长的压力,快速彻底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