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46作者: 蔡礼顺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11-21 |
为确保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征迁项目的顺利推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烈山司法所多举措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是统一思想,广泛开展教育宣传引导工作。随着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逐步开展,司法所适时开展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方案的宣传,及时为群众释疑解惑,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引起的矛盾纠纷。
二是深入现场,及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干警全部投入到棚户区改造各个工作小组之中,结合棚户区改造每一个工作环节,发挥既是工作人员又是调解人员的优势,深入到各征迁户、认真调查了解有关户与户、村民与集体、户与评估方之间的纠纷情况,及时掌握详细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向准”。
三是提高技能,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司法所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不断提高调解技能。安排辖区调解员对矛盾纠纷合理分类,能够及时调处的当场调处,暂时解决不了的,及时汇报处理,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调解中采取依法、依理、依情的工作方式,耐心细致地给村民进行情、理、法的解释,促使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对未解决的矛盾纠纷随时跟进,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
四是重点管控,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控工作。对一些对影响大,可能激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加强信息的搜集和研判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对一些有过非正常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进行重点防范监控,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