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烈山区
烈山区民政局坚持“四严”要求 扎实推进低保工作
浏览次数:1302作者: 马华伦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11-24

今年以来,烈山区民政局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严格低保规范管理强化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严格审核审批。严格把好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批五个关口,坚持“三级联审”制度,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实行长期末端公示,进一步完善村委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直系亲属纳入低保的规定审批和备案制度,从源头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的产生。

二是严格动态管理。在精准动态的管理下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在月、季度审核中做到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现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 10107人,退保1085人,新审批 1246人。

三是严格信息核对。真实准确录入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并进行比对,为低保家庭收入核算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截止11月全区共核对1505户,3926人次。

四是严格发放时间。按时稳定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止11月,全区农村低保对象2289户4470人,共计发放47663人次,发放资金1225.885万元。城镇低保对象3297户5574人,共计发放61416人次,发放资金1743.9801万元。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969.86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