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95作者: 王婷婷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6-11-30 |
11月21日,烈山法院行政庭孙浩法官主动退还当事人为其缴纳的200元花费,受到领导的表扬和当事人的好评。
孙法官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张某非常满意。结案后张某表示感谢,瞒着孙法官为其充话费200元,张某在申请执行时向孙法官告知此事,孙法官马上向本院纪检组报告。在纪检组的安排下,孙法官当场退还张某200元,并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她表示,自己以为案件结束了就可以对法官表示一点心意了,没想到烈山法院的管理和要求这么严格,今后保证不会犯类似的错误。
据悉,烈山法院一贯重视廉政教育,设立廉政教育室,建设廉政文化广场,大力营造廉政氛围,充分利用每天的晨会点名和每周五下午的例行政治学习的时间加强廉政学习,不断强化全院干警的廉政意识。自建院以来,该院从未有一名干警因廉洁自律问题受到纪律处分,以实际行动交出了让党放心、令群众满意的廉政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