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393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6-12-06 |
近日,烈山区农村12月份农村低保金已通过“一折通”打卡发放,12月份农村低保有2273户,4440人,发放低保及补贴金额共189.4941万元。至此,2016年我区全年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 52103人次,支出资金1415.379万元,人均月补差为 272元。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烈山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政策,进一步规范管理,对符合条件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并于每月10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农村低保资金。成立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工作中心,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把关,让低保更加透明阳光,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016年下半年,烈山区再次提高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人均每年2520元提高到3150元,比上年提高25%,超额完成计划每年递增10%的要求,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