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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法援开展援助案件质量回访活动
浏览次数:792作者: 杨丽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12-19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相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大回访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业务培训机制,熟悉回访程序,注意回访事项,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回访的工作能力,确保回访工作有质有量地完成。建立回访联系机制,中心采取调查问卷、电话回访、座谈等形式,回访受援人,征询公、检、法、仲裁委等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回访联系机制。

二是开展案件质量大回访活动。回访的范围为已经结案办理归档手续的案件,重点回访群体拖欠工资的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等。同时,为保证案件回访的质量和效率,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回访活动。调查问卷回访,制作案件质量回访调查问卷,将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的证据调查与整理、诉前准备、庭审应变能力及工作态度等作为调查问卷的重点内容。电话回访,通过逐一向能够取得联系的已办结案件受援人电话回访,询问受援人有无意见和建议。征询公、检、法、仲裁委等部门,询问关于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相关情况。

三是明确回访内容。回访内容主要包括承办援助案件的律师在办理援助案件过程中是否能严格遵守法律援助工作纪律,有无违规向受援人私自收取费用或索要财物行为;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对援助案件是否尽职尽责,有无敷衍懈怠受援人行为;受援人对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案件承办结果是否满意;受援人认为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是否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以及对今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等。

通过大回访达到服务民生、捍卫权益、维护稳定的目的,积极了解社会动态、民生诉求。通过回访,综合评估考量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提供了参考,为进一步改进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找准了切入口。同时,通过回访了解受援人满意度及法律服务需求,对案件承办人进行有效的督查,提高办案质量,广泛征求意见,提升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