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30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东办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12-20 |
为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恶化,东办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到矛盾纠纷排查“三到位”。
一是从思想上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针对突发性矛盾纠纷要做到有预案、有措施、有防范。在控制事态激化的前提下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二是健全完善司法所与社区调委会联动工作长效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加强以案释法,进门入户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法》及基层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通过在用法、守法过程中讲法、释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发生。
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加强排查和防控,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情况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制定相应的防范处置措施,对突发事件、群体性等事件,充分做好预警方案,在第一时间维控调处,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