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936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1-12 |
2016年,相山区司法局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围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多举措、全方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措施。积极开展社区影响评估、入矫宣告、接收登记、请销假、居住地变更、集中点验、走访解矫等监管工作,确保监管安全,全年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2016年,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60人,解除矫正182人,截止2016年底在矫人员268人。累计接受监狱、法院、检察机关社区影响委托评估162件。对20人次发出警告,提请治安处罚1人,撤销缓刑1人,提请收监执行2人。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矫治工作。一是教育矫治制度化。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各基层司法所按照年初制定的教育矫治工作计划,通过邀请专家讲座、播放视频、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普法活动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活动,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时事教育,让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矫正中心开展集中教育22场次,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5次。二是加强心理矫治。区社区矫正中心分别与淮北市心理发展研究中心、淮北市佳阳心理咨询中心签订合作协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专业心理咨询专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咨询活动,开展“个性化,一对一”服务,有针对性的制订个性化心理矫治方案,进行心理测试,建立心理咨询档案。根据社区服刑人员个人实际现状和性格特点,因势利导,帮助其改变错误想法,并拓宽心理思维,挖掘社区服刑人员的闪光点,鼓励其勇敢面对生活。2016年共开展12次团体心理辅导,对6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个体心理矫治。通过矫治社区矫正人员的不良心理,极大地提高了矫正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基础建设,确保经费保障。相山区社区矫正中心自投入使用以来,已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开展。2016年,相山区社区矫正中心认真做好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达标考核工作,并以此次检查考核工作为契机,更好做好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人均经费1500元。建立社区矫正“新生林”管护制度,按照市局要求和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不低于8小时的社区服务监管规定,我局在凤凰山开发区开辟了20亩的“新生林”,定期安排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护劳动,促进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