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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严把“三关” 完成低保专项整改
浏览次数:905作者: 娄宇   信息来源: 相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1-18

近日,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采取第三方核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城乡低保工作管理和工作效果进行全面核查和评估,相山区589户低保家庭接受了此次第三方核查。目前,区民政局已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于不符合享受条件人员一律清理,彻底挤干低保“水分”。

明确责任分工,把好入口关。在全区范围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对第三方低保核查发现疑似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认真整改的通知》,召开专项整改会议,要求各镇街组织专门人员调查核实,纪检部门介入监督,为整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明确清理范围,把好核查关。采取“听、查、核、议、访”的形式入户走访调查;在核查中,落实“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核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于核查不认真、不全面而引发矛盾的追究其责任;各镇街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将整改内容在各村居公示栏张贴,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建议。

明确分类对象,把好整改关。对于疑似问题户,区民政局原则上要求先行停保,经核实符合条件再重新申报,目前,除对于其中信息录入错误、入户不在家等31户予以保留外,其余存在疑似问题的低保家庭暂时先删除,有异议的再继续申报、核查;对取消对象,我局要求要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停发或减发低保金,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

此项工作确保了全区城乡低保“四规范”:规范使用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规范低保档案统一装订样式;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新机制;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对每个新增低保户和年审对象均实行“低保两级受理”,全面落实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真正把低保晒在阳光下,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应退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