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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沟司法所将“2+1”模式带入社区矫正工作中
浏览次数:937作者: 陈璐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渠沟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01-19

渠沟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不断探索矫正工作新方法,积极推行“2+1”社区矫正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

“2”是指“关注思想状态、关注工作生活”。思想上,做好在矫人员心理疏导,做好新入矫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告知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学习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使其正确认识到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及应尽的义务。在工作生活上,帮助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对无劳动力及生活来源的在矫人员,协助其家庭申请低保困难补助,并未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1”是指“一定必访”。即所有社区在矫人员每月必访,社区矫正人员本人或家庭遇到重大变故时必访,社区矫正人员有违规情形时必访。

渠沟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和心里疏导,从根本上促使其安心改造,重新走上健康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