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272作者: 孟凡明 信息来源: 濉溪县政法委发布时间:2017-01-22 |
为创新农村治安防范工作,增强农村治安群防群治能力,濉溪县自2013年启动农村“治安保险”工作以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质服务、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综治部门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农村“治安保险”工作。
2017年1月9日至17日,濉溪县综治办副主任孟凡明一行在全县各镇(园区)组织开展“治安保险”征收督察工作,了解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进度。督察中,县综治办副主任孟凡明要求各镇(园区)要高度重视治安保险在综治考核中分值比重,积极做好投保村户的统计登记、保险费收取等相关工作,及时进行督察指导,适时通报各村(居)工作进展情况,力争保险覆盖率逐年提高。人保财险公司要加大治安保险政策和意义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治安保险知晓率,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引导农户主动参保,做好承保和理赔服务,让群众感受到“治安保险”实实在在的作用和效果。目前,“治安保险”征收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部分镇(园区)已经完成参保率50%。
下一步,各镇要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的最佳时机,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增强保险意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促达到70%的覆盖率,全面提高保险业对抵御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