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相山区
东山司法所“六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
浏览次数:1164作者: 张晨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东山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01-22

春节将至,介于春节假期时间较长、人员流动较大、人际交往较为密切,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针对外出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东山司法所从六个方面严格落实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严防春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出现脱管、漏管及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严格审查外出请假申请资料。社区服刑人员如因探亲、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确需离开本市,必须向司法所递交《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申请书》,写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外出地、外出同行人及其联系方式。

严格审核外出请假申请事由。司法所根据社区服刑人员递交的外出请假申请书,向其监督人、外出同行人等相关联系人核查了解,情况属实方可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严格控制外出请假申请时间。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时间七日以内的,由司法所审批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外出时间在七日以上一个月以内的,司法所应在申请当日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审批表》,签署意见后报区司法局审批。

严格规范外出请假申请程序。自社区服刑人员递交外出请假书面申请后,司法所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规范文书格式,完善书面资料,及时上报备案,并详尽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注意事项,发放《社区矫正人员外出批准书》。

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教育监管制度。司法所严格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前的个别教育谈话工作和外出期间的监管工作,全程密切关注,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保持手机畅通,每日向司法所报告所在位置和日常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居住地。

严格落实外出销假工作。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按时返回居住地后,及时到司法所报到,办理销假手续,并报告外出期间的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