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93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东办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01-23 |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巩固矫正对象矫正成果的重要时期。1月21日,东办司法所为矫正期满的王某办理了解矫手序。
东办司法所杨所长与王某进行了一次解矫谈话,王某于2016年1月份来我司法所报到,杨蔚所长首先对该社区服刑人员在我所监管期间的表现做出了评定:该社区服刑人员在我所监管期间,一直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制度》,思想稳定,态度端正,能服从司法所的各项管理规定,表现良好。鉴于王某犯罪时是未成年人,杨所长与其监督人进行了谈话,强调监督人一定要做到王某的监管教育责任。并告诫王某回归社会后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知法守法,顺利回归、融入社会,重新做人,开始新的生活,成为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益的守法公民,以此来回报社会给予的帮助。同时希望王某一定要珍惜政府和社会的关爱和帮助,尊老爱幼,做一个让人亲近,邻里放心,社会尊重的合法公民。王某表示一定会谨记杨所长的教导,时时严格要求自己,不再误入歧途。杨所长又叮嘱到:如果以后在生活和工作上遇到任何困难,东办司法所一定会尽全力给予最大的帮助。之后,工作人员为王某顺利办完了解矫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