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41作者: 权茂昌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2-10 |
2016年,烈山区司法局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以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大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该局与公安局一起,认真落实警民联调室建设和警民联调员培训工作,建设了6个警民联调室。在全区构建了59个村(居)调委会、5个镇(办)调委会、6个警民联调室、2个专业调委会(调解室)的调解组织网络,并协调各调委会加强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业务关系,构建“大调解”格局。
2016年,司法局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1期,培训人民调解员271人次,经过培训,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水平得到提升,为完善人民调解机制,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奠定了基础。
2016年,全区各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66次,预防纠纷607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920件,达成口头协议2870件,书面协议50件;交通事故调解室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6起,为当事人争取经济赔偿360余万元,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引起的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