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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司法局:“四个确保”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浏览次数:1251作者: 权茂昌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2-17

烈山区司法局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坚持重基层、抓学习、提觉悟、强素质,不断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确保人财物向基层倾斜。2016年,该局坚持人员、物资向司法所倾斜,充分保障用于司法所建设、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与基层相关的各项经费开支,调整充实基层工作人员,发挥好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确保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有序规范开展。

确保学习培训有序推进。2016年,该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共学习《党章》3次、学习系列讲话3次、到淮海战役双堆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1次、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2次、全体党员认真抄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成效显著;在业务上,该局重点加强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

确保思想觉悟不断提高。该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人员思想觉悟,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证。2016年该局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开展党费补缴工作,全体党员积极主动补缴党费13281元,及时完成党费补缴工作。

确保队伍素质整体增强。该局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3人、事业编3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24人,大专学历1人,且85%的人员是法律相关专业。近年来,全体司法干警的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增强、工作作风不断改善、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强,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