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08作者: 张文静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7-02-17 |
人民调解工作关乎着邻里家庭和谐,深刻影响辖区的和谐稳定,任圩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将“法理情”融入到日常调解工作中,有效的筑牢辖区安全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以法育人。通常前来调解的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理智被感情所左右,调解员详细分析矛盾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通过符合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纠纷,避免矛盾纠纷发展成犯罪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其知晓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坚持依法调处矛盾纠纷。
以事实为依据,坚持以理服人。在调解中,调解员应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充分认识当事人的对与错,是与非;还要利用当地的风俗习惯进行说服教育,不感情用事,公平公正的用道理进行说服,做到让调解双方满意。
以感情为辅助,坚持以情感人。调解员在调解中,要熟知纠纷当事人的情况,找到情感交流的切入点,用亲情、友情、感情来冲淡和化解矛盾。同时调解员调解中要坚持“三心”,即说服教育有耐性、排忧解难有诚心、还有有宽容包容的仁爱之心,让当事人认真对待调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