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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司法局完善监管手段 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浏览次数:1282作者: 权茂昌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2-21

2016年以来,烈山区司法局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入矫、矫正、解矫等程序,完善监管对象定位系统,定期开展心理测评与矫治,多种监管手段并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该局2016年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9人,解除108人,变更居住地4人,年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47人,全年开展社会影响调查评估103例,开展集中教育36次,社区服务32次;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20人次,开展训诫33人,无脱管、漏管现象。

完善定位管理。该局对新入矫的矫正期一年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全部配备定位手机,手机定位率58.5%;2016年,该局与多家电子腕带定位系统公司联系,开始对社区服刑人员试戴电子腕带,增强定位力度。

加强心理矫治。2016年,该局与淮北佳音心理咨询中心签订心理服务协议,聘请三名心理咨询师,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治;并利用好市局与淮北佳阳心理咨询中心签订的服务协议,将淮北佳阳心理咨询中心的心理咨询师纳入该局矫治工作人员队伍。分别在4月、7月和12月份组织开展了三次集中心理测评活动。

开展交流学习。2016年12月份,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司法局选派两名社区矫正干部在该局跟班学习一个月;该局还组织人员前往长丰、白湖监狱等地考察、学习。通过交流学习活动,相互学习了社区矫正审前评估、入矫、矫正、解矫等监管经验、做法,对社区矫正监管起到促进作用。2016年12月,该局拍摄的《爱•传递》微电影发布,该片以社区矫正为题材,彰显了新时期司法干警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