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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和烈山区法院荣获全省法院文化“五室”建设先进单位
浏览次数:2800作者: 刘洋   信息来源: 市法院发布时间:2017-02-22

近日,省高院下发通报,授予淮北中院和烈山区法院全省法院文化“五室”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按照省高院推进全省法院荣誉室、院史室、廉政教育室、图书室、文体活动室文化“五室”一体化建设的要求,高标准、高品位打造全市法院“五室”品牌,打造法院文化软实力。

一是加强建设。成立专项建设领导小组,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五室”建设经费和人员的落实;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征集建设方案,推动“五室”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精品化。

二是主题突出。结合淮北法院文化建设的新鲜经验,打造特色法院文化。荣誉室突出先锋引领作用和身边榜样力量,激励干警爱岗敬业;院史室记录几代法院干警艰辛创业,开拓进取的奋斗历程;廉政室以图文和实物相结合方式,增强教育效果,筑牢思想防线;图书室收藏各类图书近万册,提升干警司法技能和专业文化素养;文体室配备各种健身器材,为干警强身健体、舒缓工作压力提供了良好条件。

三是注重运用。依托各室开展廉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激励干警争先创优;业余时间组织开展多种文体活动,促进干警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