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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圩司法所严把“三关”提高人民调解卷宗质量
浏览次数:836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7-03-03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卷宗的质量,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任圩司法所总结以往经验教训,从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三个关口,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卷宗的质量,促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工作落实。

格式统一,确保规范性。人民调解卷宗按照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整理,调解案件应该按照封面、目录、案卷资料、卷底等顺序排列,对卷宗的字体、手印、盖章、目录及装订格式都进行规范化的统一。    

做好记录,确保完整性。人民调解员自调解案件申请时起到调解案件的结束及后续的回访,都要做好收集保存案件资料,尤其注重保存原始资料。案件结束后开始全面整理检查全部资料,补充遗漏的案件资料,确保人民调解案件的完整性。    

多方调查,确保真实性。司法所根据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开展调解工作,通过电话咨询、入户走访、调解记录等方式收集资料。明确案件的来龙去脉,了解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实事求是的开展调解工作,及时进行记录,确保人民调解卷宗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