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15作者: 谢龙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3-03 |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好、更优发展,淮北市相山区司法局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相山区司法局运用 “严、实、细”三措施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之真正成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开心锁”。
一是制度上严。相山区司法局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理念,根据《人民调解法》及上级要求,协助各村(居)调解委员会制定调委会工作制度、调解主任工作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各村调解委员会加以落实。司法局每年举办了春、秋两期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每期新任人民调解员培训后对他们进行考试,对成绩合格的给予注册或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各基层司法所对其他调解员每月一次的集中培训。通过分层次培训,切实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工作上实。相山区司法局针对不同时期开展人民调解宣传进小区、进乡村、进公交、进街区、进公园、进商场活动,通过有奖答题、“上门送法”、“法律敲门”等活动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宣传教育;建立人民调解案件奖励机制,每季度按照调解案件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将调解案件补贴适时发放到位,提高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排查上细,老子讲过:“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也就是讲做任何事情都必须细致,相山区司法局根据往年辖区纠纷类型、易发的特点,有机结合“排查的早,发现的早,控制得住,解决的好”的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及时掌握重点矛盾纠纷情况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各司法所定期召开座谈会研究制定带有普遍性矛盾纠纷的防范、处置措施,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有可能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事件,充分做好做详预警方案,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介入,及时维控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