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76 发布时间:2017-03-08 |
为切实提高公证卷宗质量,维护公证公信力,近日,淮北市制定出台《公证卷宗质量季度评查办法》。
根据该《办法》,今后,淮北在全市公证机构采取公证卷宗质量季度评查的方式,于每一季度下一个月,邀请省公证协会卷宗评查员库中的评查员,随机抽取每名公证员上一季度承办的公证卷宗5—10卷进行评查。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在季度评查中,被查卷宗质量全部为优秀等次的公证员,由公证处给予经济奖励;对被查卷宗质量全部为良好以上等次、优秀率达到80%且累计分数最高的公证员授予“季度公证质量之星”荣誉称号,给予奖励的同时并将当选的“季度公证质量之星”在公示栏向办证群众公开。对在季度质量评查中,被查卷宗质量等次优秀率低于60%的承办公证员予以扣除年终奖金的处罚,对被评查为不合格等次卷宗的公证员,由市司法局组织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离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公证员需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