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198作者: 孟旭东 陶征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7-03-15 |

近日,烈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涛庄严地敲响法槌,以“员额法官”身份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案件。
蒋涛院长在开庭前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庭审过程中,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有条不紊地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和当庭调解,并就重点问题进行了发问。整个庭审活动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规范高效,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此次蒋院长主审案件,是烈山法院完成首批“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要求的具体体现。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落实,既有利于发挥院领导作为优质审判资源的资深审判经验、示范指导作用、较强的案件协调能力,有力缓解一线办案压力,也便于院领导发现庭审问题不足、掌握审判一线动态,用长期积累和庭审亲历中总结的审判经验,规范指导审判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审判任务。截至目前,该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在去年办案337件的基础上,今年已承办案件8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