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758作者: 王波 信息来源: 市法院发布时间:2017-03-22 |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市中院副院长杨春杰出席会议并讲话,院立案庭庭长郑孝军和部分干警与全市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立案庭庭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2月16日在马鞍山召开的全国法院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暨示范法院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各基层法院介绍了本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行现状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就健全完善全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定位,谋划长远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不仅为缓解法院案件压力,更是为服务中国碳谷绿金淮北这个大局,要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平台整合社会资源,防范企业风险,化解经济发展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为淮北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是完善制度设置,规范机制运行。强化与综治部门的诉调对接,选聘专业化、领域化调解员,建立调解员数据库,落实特邀调解制度,发挥诉前引导程序性作用,积极探索调解前置程序改革。强化调解案件网上录入,规范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确认的无争议事实的记载,规范调解结论用语,减少司法确认困难。三是依托本院特色,争取亮点工作。立足各院实际,院领导要亲力亲为抓改革,身体力行抓落实,进一步完善配套保障,探索建立以财政支持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发挥诉讼费用杠杆作用,完善诉调对接案件管理机制;在现有硬件设施基础上,强化软件服务,构建“线上调解”平台,软硬结合,最大限度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效应。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共识。以调解数据为事实基础,通过司法案例、社区专栏等宣传媒介,加大调解宣传力度,让纠纷当事人了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够大大节约司法成本,较快、较稳妥化解纠纷,利于执行等优势,在全社会形成司法调解优于诉讼之共识,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常态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