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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让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有“针对性”
浏览次数:1134作者: 张文静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03-28

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更好的激发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任圩司法所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等级评定工作,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分为宽松、普通和严格管理三个等级,进一步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增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

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级评定工作主要是根据其犯罪类型、人身危险性、日常改造表现、再犯罪的可能性、再社会化程度等多方面考量。并根据入矫时间及需求变化不同分为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实施不同的等级管理方式。对于综合评定差,再犯罪可能大及新入矫的的矫正人员,实施严管,从日常报到、外出请假等方面予以重点监管,坚持做到“四必访”:重要时段必访、生病住院时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不按时报告时必访,进一步增强管理的预防性;对综合评定一般及入矫满三个月,再犯罪风险较小的矫正人员,严格执行司法所在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方面管理措施,防止脱漏管;对于综合评定良好,再犯罪风险小的矫正对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从宽执行矫正措施。

任圩司法所本着“严宽相济”的原则,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服刑人员等级评定会,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谈话、日常报到汇报记录、走访亲属邻里及社区(村)委会,了解其思想认识、悔罪态度,学习、公益劳动以及服从监管等情况划分监管等级,制定科学等级监管制度,因人施教,取得良好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