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76 信息来源: 杜集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4-28 |
一是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既遵照法律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又依据社会道德的要求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用法律去说服人,用道德去教育人,用情感去感动人,从而达到较好的调解效果。
二是正确处理防与治的关系。“防”得好可以减轻“治”的压力;“治”得好可以增加“防”的可能性。通过法制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和法律讲座等形式,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防止和减少了许多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是正确处理大事与小事的关系。大事和小事是相对的,会互相转化。小事处理不好会变成大事,大事处理及时得当,会转化为小事。对于涉及人员较多,案情复杂的大事,我所更加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全力以赴,尽量把矛盾范围缩小,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