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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法院:执行法官倾心为民再获锦旗
浏览次数:2431作者: 李欣   信息来源: 濉溪县法院发布时间:2017-05-04

4月26日,一名瘦弱的妇人带其两个女儿手拿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来到濉溪县法院,表达对张占楼法官的感激之情。当张法官接过锦旗的那一时刻,当事人丁某紧紧地握住张法官的手,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原告丁某以250000元从被告李某处购买房屋一套,此房是李某与房地产公司变更购买协议时已将买售人更改为丁某,丁某于李某协议此房引发任何纠纷由李某承担。在原告装潢时发现房门被撬,地板砖也已贴好,后才知道自家房子被房地产公司拆迁补偿给了建行。濉溪县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丁某与被告李某、某房地产公司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告李某返还原告购房款250000元并支付相应银行利息;被告某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躲避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丁某四处上访。张法官接到案件后,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多方调查案情。申请执行人丁某抚养两个女儿且身体不好,被执行人李某患肝腹水一直在治疗中,家庭经济情况糟糕,多次调解未果,此案陷入僵局。张法官加班加点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主动将情理法相结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扣划李某住房公积金和每月工资2000元给丁某,保留李某1768元作为生活费。

“案件能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心里踏实了,我心里更是踏实了。”张法官说。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张法官不遗余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面面锦旗就是最好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