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110作者: 吕侠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7-05-12 |
5月9日下午,烈山区法院召开2017年第一季度审判管理工作推进会,通报第一季度审判质效情况,对下一步审判管理工作进行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涛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分管领导及全体员额法官出席会议并发言。
会议通报了第一季度烈山法院收结存和审判质效情况,对各审判团队和员额法官的收案数和质效指标情况予以排名,剖析了全院和各审判团队审判质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针对改进措施提出了意见。参会员额法官依次总结了个人案件办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积极谋划下一步工作思路,并就如何提升全院审判质效、强化审判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蒋涛院长指出,审判质效是衡量法院和法官工作的重要指标,当前烈山法院的审判质效仍与全市先进基层法院之间有着一定的差距,结案复合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指数等几项指标得分较低,影响整体审判工作进程。同时对各员额法官勇于自查自省的态度表示肯定,认为分析问题客观,谋划工作思路贴合实际,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统一收集后由院党组讨论研究。
蒋院长强调,针对烈山法院审判质效不够理想的现状,各团队负责人和各位法官要提高三个意识。一是问题意识,要围绕各项指标的提升,找准问题所在,并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智慧解决问题;二是质效意识,审判质效关系到个人荣誉和绩效考核,要予以高度重视;三是管理意识,包括对人、对法庭和对技术的管理,以及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辅助人员和科技法庭的作用,怎样通过技术处理手段提高案件质效,都要树立科学管理意识。
蒋院长要求,要加强管理,重视沟通,完善制度,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一要加强对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善用、多用书记员和法官助理,既可减轻法官压力,对书记员和法官助理亦是一种锻炼和磨砺,有助于其成长成材。二要加强对案件质效的管理。要勤于学习,研究每月审判管理通报和审监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完善个人审判质效管理和法院审判管理。三要加强与上级和同级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对于上诉案件,要予以跟踪式关注,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案件情况;对于上诉案件卷宗的流转问题,立案庭要积极与上级法院立案庭沟通协调,争取早日立案;同时也要加强与检察院之间的联系。四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法官绩效考核制度、发回重审案件领导办理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以及宣传和调研制度,促进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