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100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05-17 |
社区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社会及司法机构给予改造帮助和特殊关爱。任圩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教育、感化、帮扶,帮助他们走出“灰色地带”,重新做回“社会人”。
一是落实日常教育学习。司法干警从关心、关怀、关爱为出发点,用“心”矫治,对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谈话,通过“问、闻、测”全面了解其基本情况,制定教育矫正方针;教育矫正过程中,通过开展集中教育课程、公益性活动、谈话教育、心理矫治活动,结合工作人员日常当面及电话慰问等形式,提高其思想认识、改变其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其道德品行。
二是多方力量助力矫正。在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中,积极加强与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财政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以及社区的联系与合作,落实社会适应性矫正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同时加强与社区服刑人员亲属、朋友、同事等联系,通过身边的人进行教育感化,更有力的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
三是强化帮扶解惑环节。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存在思想上的问题和法律问题,司法所积极协调,帮助开导思想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再重蹈覆辙;解矫后,存在生活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司法所联合多部门及社区,及时为困难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低保、就业、创业等服务,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以感恩的心态生活,成为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