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864作者: 曹菊菊 信息来源: 杜集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5-25 |
为更好的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韩某解除社区矫正身份,回归社会。2017年5月23日,石台司法所“三步走”做好解矫工作,通过解矫关。
一、解矫前谈话教育。在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前一个月,石台司法所工作人员入户走访,当面谈心。有针对性的进行解矫前谈话教育。从思想上,了解韩某的认罪悔罪态度,是否有思想包袱等,同时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遵纪守法;从工作上,掌握其现在的工作情况,以及解矫后的打算,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从生活上,了解韩某及其家人的生活情况,帮助其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解矫中思想教育,完善手续。在解矫当天,根据韩某的犯罪原因以及矫正期间的表现,首先从思想上对韩某进行教育,帮助其树立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解矫后仍要深刻意识到法律的权威性以及震慑力,多了解学习法律,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同时,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韩某的期满解矫相关手续。
三、解矫后转为安置帮教对象。社区服刑人员韩某解矫后,将其转为安置帮教对象,通过不定期的进行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掌握其生活动态,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严防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