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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圩司法所“四细化”为安置帮教“中转点”滴入润滑剂
浏览次数:1329作者: 解云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05-26

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或重新违法犯罪,任圩司法所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方法、新思路,努力建设好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的“中转点”。

一是细化档案管理。提前做好接收准备工作,根据其在监狱、看守所的表现情况、家庭状况和自身特点,量身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档案。不定时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记录在案,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动态管理。

二是细化帮教分类。按不同帮教需求将安置帮教人员划分为四个管理类别,第一类需经济救助人员,第二类需技能帮扶人员,第三类需提供工作岗位人员,第四类需心灵咨询和心理辅导类人员,针对不同帮教人员给予相应帮扶指导,使得安置帮扶措施更加精准。

三是细化教育学习。加快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转变,不定期进行法治教育和思想教育,介绍党和政府的相关扶助政策,开展各类培训班,帮助其尽快转变看问题的“老眼光”,在思想上、生产上和生活中树立自立自强意识,重新做人。

四是细化监管职能。专人专责,重视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内心消极人群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及时回访,监督安置帮教对象的技能培训合格情况、工作落实等情况,帮扶刑释解教人员尽快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