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358 信息来源: 濉溪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5-27 |
为进一步拓宽军人军属维权渠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就立足职能,着眼服务子弟兵和广大军属,开展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2006年,我县在县武装部建立了濉溪县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专人负责法律援助事宜,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及时收集了解官兵对服务满意程度,架起法律援助中心和军人军属沟通的有效桥梁,及时维护相关涉法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降低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门槛。在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上,在执行我县普通居民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基础上,将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因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另外,在我县现执行的军人军属经济困难标准基础上对供给制学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我们对经济困难的病残复员退伍军人、荣立军功者及生活困难的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申请法律援助的,参照军人条件执行。
三是切实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通过观看法制教育片、上法制课、法律咨询等形式,为官兵提供贴心周到的法律服务。
近三年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军人及军人家属法律援助案件共计4件(2015年1件,2016年2件,2017年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