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82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曲阳筹备组 发布时间:2017-06-02 |
在曲阳街道辖区有一位这样的老人,他顶着烈日,骑着电动三轮车不断奔波在办事处、市、区司法局甚至区政府间寻找“公正人”,要求解决他与邻居李海之间关于宅基地互换(部分)后产生的矛盾纠纷。一听说曲阳街道在筹建司法所,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都按时来司法所“上班”,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听取李在军的详细论述和查看手折折皱皱的几张“证据”后,及时联系当事人李海对矛盾纠纷作具体情况作进一步了解。
事情原委是这样的:在2014年李海因盖房子院墙不能方正与李在军协商互换部分宅基地,李在军不同意,李海通过中间人买些物品和七百元送到李在军家中,院墙就这样盖了起来。现在所在地涉及棚户区改造,都认为土地升值了,李在军反悔了,要求兑现互换部分宅基地的面积。但李海不愿意了,当时互换不同意,我也给钱给物了,你也默许同意把院墙盖起来了。现在反悔,除非我把院墙推掉,要求李在军重新给盖起来。就这样,连续几年两位老人间不断发生争骂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经过多部门处理都达不成双方的意见。
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对这样的情况一时也很难拿出公正且令双方满意的方案。经过具体商量处理意见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制定了三步走方案。一是不厌其烦的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倾诉、怨恨。老人几乎每天都来,把上到十几年前下到刚发生的事情都要说一遍,工作人员再从法律、人情、社情各方面劝说,分析利弊。二是以事实为依据,现场查看。短短的几天,工作人员往现场去3次实地查看,走访邻居了解实情,初步认定事实依据和处理意见。三是现场给出处理意见,现场划定界限。在把意见一一向双方当事人讲述后,分别对当事人进行沟通、劝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司法所处理意见。在双方当事人及部分群众的注目下,现场作出界限标记并讲述各自要遵守的承诺。
当天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到曲阳司法所按照协商后的意见形成正式协议书,双方签字“画押”,这场几年的矛盾纠纷在双方握手言和的那一刻终于化解了,两位七十岁老人间的烦恼也瞬间消失了。面对老人微微颤抖的手和脸上露出激动的表情,我们大家都都满意的露出了笑容。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辖区内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阶段性矛盾纠纷逐渐爆发。如何做好矛盾纠纷预警研判?如何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的调解?都需要认真思考、不断挖掘新方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好保驾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