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173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6-02 |
今年以来,我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各项工作。
我区利用宣传栏、宣传彩页、进村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医疗救助范围、申报程序和救助标准,扩大知晓范围,让困难群众及时了解城乡医疗救助的范围和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后,镇民政办按救助要求,对申请对象的户口簿、身份证、重点救助对象凭证及复印件、住院收费票据、新农合或医保结算单、出院记录等进行审核。在完成入户调查审核后,及时上报区民政局审批,确保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
截止5月,我区医疗救助共救助1809人次,其中:特困供养人员276人次,城乡低保对象1492人次,贫困人口41人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赢得了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