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三大建设 / 法治建设
我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自动轮案制度
浏览次数:3383作者: 韦群慧 韩露   信息来源: 市检察院发布时间:2017-06-02

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自动轮案制度,在今年3月份实现了两级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自动轮案。经过一个多月的运行,进展顺利。

自动轮案制度,即检察院受理的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动分流功能直接分配到办案部门的具体办案人员。“实行自动轮案制既能加强内部监督,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又能保障案件高效办理,方便对案件进行实时监督,使得我们的执法更加规范化了”。市检察院案管办检察官介绍说。

制定方案,确保轮案工作有据可依。市检察院经过多方调研以及对相关文件的深度分析和解读,及时制定了《淮北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及六个相关配套文件,健全了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明确了内部办案职责权限,构建了内外监督制约体系,并出台了《淮北市检察机关案件分配指导意见》,为自动轮案的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多方协调,确保轮案工作稳步推进。有了制度保障,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案管部门与侦监、公诉、技术等部门通力协作,就案件分流自动轮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一一梳理。通过多次交流协商,共同规范配置了轮案规则,同时根据各业务部门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和检察官轮案位次及轮空次数等配置,避免因系统自动轮案给业务部门带来不便,同时确保每个入额检察官平均办案数量能够达到规定的办案数量要求。

加强指导,确保轮案工作高效运行。一方面,市检察院注重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包括文件精神的理解、部门协调方式和轮案规则的制定以及技术上的调试等。另一方面,由于该市濉溪县院早在2015年2月就已经试行了自动轮案,有较为丰富的操作经验,能够为其他院自动轮案的实行提供有力帮助和支持。为此,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案管自动轮案学习交流会,并通过全市案管微信群促进各院之间的交流沟通。

动态监督,确保轮案工作规范有序。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强化内部制约上下功夫,通过自动轮案等手段,进一步拓展监督,以监督促规范。坚持以自动轮案为原则,手动分流为例外的原则。对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分流,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动分流功能直接分配到检察官。只有在分流提前介入案件、共同犯罪案件或有追捕追诉同案犯的案件、未成年人或外国人犯罪案件等特殊类型案件或其他需要适用特殊案件分配规则的案件,才可以由业务部门申请并经其分管检察长批准后指定或者调整承办检察官。案管部门同时要妥善处理好自动轮案中可能出现的承办人不在位等问题,既保障案件能够及时高效地办理,又方便对案件实时监管,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确保轮案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