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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司法局五个覆盖提升法律援助为民服务能力
浏览次数:1216作者: 权茂昌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6-13

今年以来,烈山区司法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推行五个覆盖,提升法律援助为民服务能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得到贯彻落实,截止6月8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0件,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2.2%,其中刑事案件52件,占27.36%,民事案件138件,提前超额完成上半年目标任务,各项案件指标均超过省、市要求比例。

服务网络全覆盖。该局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工作,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建立了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了法律援助窗口“一站式”服务;该局完善各项服务举措,在法院、人武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该局依托镇办法律援助服务站、村居工作室就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设置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实行法律援助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构建完备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政策宣传全覆盖。该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 “古庙会”、“全国助残日”、“六一儿童节”等节点,组织普法志愿者队伍,走进街道、社区、农村、学校、工地,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大幅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该局还建立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在镇办、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放置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援助连心卡,坚持开展法律援助“六进”等活动,并利用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法律援助工作,让法援援助政策覆盖到辖区群众。

案件类型全覆盖。该局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办理程序,减少审查环节,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等10种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免予经济状况审查;该局取消法律援助范围的限制,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无论是民事、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予以受理,最大限度地保证弱势群体都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温暖;该局建立涵盖民政、残联、公检法、武装部等单位协调联动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接待全覆盖。该局推行社会律师值班制度,每个工作日安排2名社会律师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值班接待,防止律师开庭、外出调查证据时中心无社会律师值班情况;援助中心2名公职律师无公务活动时,全部在援助中心值班办公。确保每个工作日随时有律师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解答法律问题、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案件跟踪全覆盖。该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制度,组织人员对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案中和案后集中电话回访,确保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