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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圩司法所:基层维稳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浏览次数:988作者: 解云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7-06-22

司法所是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任圩司法所正确把握好工作定位,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提高维稳工作能力。

一是特殊人群的管控要严格。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管控辖区社区服刑人员,不定时开展集中教育、集中点验、入户走访,实现实时监管。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摸排,动态监督,确保帮教到位。

二是矛盾纠纷的排查要主动。改变以往坐等上门来调解的做法,主动深入一线去排查,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使不稳定因素成为“无本之木”。

三是普法宣传工作要实效。普法宣传两结合:传统媒介与现代媒介相结合、法律工作者与普法志愿者相结合,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法律知晓率,引导居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四是兄弟部门要联动。加强与信访、综治、派出所等部门的联合,在处理辖区矛盾纠纷中,由司法所唱“独角戏”变为同兄弟部门的“大合唱”,协调配合,共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解决矛盾纠纷,实现“1+1+1>3”的效果,共同维护基层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