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092作者: 高芳芳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7-06-26 |
近年来,烈山区民政局夯实基础,扎实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计划,打破原先“一镇一院”旧格局,因地制宜,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一是科学化建设。十二五期间,敬老院建设列入民生工程,烈山区民政局按照区域相邻、交通便利、老年人密集程度等原则,合理规划养老机构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升机构利用率。
二是规范化管理。出台乡镇(街道)敬老院考核实施办法及考核细则,按不低于供养对象1:10的比例配足护理员、炊事员等工作人员,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护理技能等培训。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集中供养对象外出管理登记和请销假制度,加强食品卫生防疫检查和用电安全等工作。
三是市场化运作。实行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公建民营等改制试点,采取所有权、经营权分离,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服务,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目前改革试点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